中評社北京2月1日電/今年,公益慈善等類社會組織在北京登記注册,有望無須再找業務主管單位,直接向民政部門申請成立。昨天,2012年北京市民政工作會召開。市民政局首次提出,今年,將探索研究推動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向業務指導單位轉變。
探索突破社會組織雙重管理
新京報報道稱,這一轉變意味著,北京市將繼廣東“破冰”之後,探索突破社會組織的“雙重管理”壁壘,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直接登記。北京市社團辦主任溫慶雲介紹,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向業務指導轉變的試點,可先從市民政局目前“一手托兩家”(既做業務主管,也做登記主管)的社會組織開始。
社會組織登記前審批或成歷史
中國現行的社會組織管理法規,由《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組成,其中均規定,社會組織要獲得“合法身份”,須先獲得所在行業業務主管部門的審批,才能到民政部門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
溫慶雲透露,已在修訂的三個社會組織行政法規今年有望獲得通過,修訂後的法規,有望從立法角度確立社會組織直接登記制度。社會組織登記成立前須找業務主管單位審批,將成為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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