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7日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天說,清拆新界僭建村屋的問題上,當局都是按僭建程度分類處理,她沒有考慮特赦。
她說,明白到需要協助受影響業主,因此已有一系列措施,包括貸款,加快重建,甚至體恤安置提供予有需要人士。
香港電台報道,林鄭月娥又回應,有關集體官批土地的法律問題,她說,如果在1961年後建設或重建,都受法律規管,當年已引進新界適用的建築物條例。
至於劉夢熊提出,新界原居民無資格申請公屋和居屋的講法,林鄭月娥表示並不正確,她強調,市民申請資助房屋,只要合乎資產限制便可申請,沒有歧視新界原居民。
林鄭月娥強調,用錢解決或處理違規行為是不應該,社會亦不會支持。
林鄭月娥表示,已經收到政協委員劉夢熊,就新界村屋僭建問題的來信。
她強調,在清拆新界村屋僭建的問題上,政府是依法辦事,一視同仁,合法合理合情,自從去年立法會通過後,亦得社會廣泛認同。
林鄭月娥說,不會考慮特赦有僭建物的新界村屋,認為如果特赦,對香港法治精神是一大衝擊,對市區清拆僭建物的工作,亦會帶來衝擊,加大城鄉矛盾,政府有信心及決心執法。
鄉議局執委促務實處理僭建否則或有衝突
另外,鄉議局舉行執委會會議,多名委員希望政府以情理法方式,處理僭建問題,反對政府強行清拆。
有委員要求政府務實處理問題,否則可能引發大衝突及流血事件,情況可能不受控制。
林鄭月娥強調,政府一定依法辦事,一視同仁,合法合理合情處理新界村屋僭建,將按僭建程度分類處理,從沒考慮特赦,而用錢解決或處理違規行為都是不應該的,將不獲社會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