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6月20日電/“國家安全會議”前秘書長邱義仁與“外交部”前次長高英茂被控貪污案,法院一、二審均判2人無罪。檢察官若要上訴三審,則受刑事妥速審判法的上訴限制,因此2人有機會無罪定讞。
邱義仁與高英茂,被控利用執行機密外交“安亞專案”名義,詐領經費50萬美元。兩人一審獲判無罪,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仍維持無罪判決。
中央社報道,特偵組檢察官先前起訴認為,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民主進步黨政府執行安亞專案,希望世貿組織秘書長蘇帕猜協助排除大陸矮化台灣,邱義仁指示“外交部”撥款50萬美元旅行支票,卻侵吞入己涉貪污;高英茂則是知情卻指示所屬配合辦理。
依速審法規定,若被告一、二審均獲判無罪,檢方提起上訴須受判決所適用的法令牴觸“憲法”、判決違背“司法院”解釋、判決違背判例的限制,才可提起,因此若檢方未提起上訴,邱、高2人就有機會無罪定讞。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表示,檢方尚未收到二審判決書,未知判決理由,無法加以評論,待承辦檢察官收到判決後,會以法律專業詳加研究,再決定是否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