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6月21日電/八次江陳會談進入緊鑼密鼓之際,備受關注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卻傳出在人身安全與通報問題上,雙方談判觸礁,投保協議至今無法達成共識,第八次陳江會恐難如預期在本月底前舉行。
台灣工商時報報道,至於八次江陳會談舉行時間延至何時?且第八次江陳會談是否無法完成投保協議的簽署?大陸國台辦方面目前暫不做任何回應。北京消息人士受訪時則表示,大陸方面一向積極促成協商與簽署,目前尚沒有任何改變,“不過大陸從未設定八次陳江會的時間表。”
去年10月在天津舉行的第七次江陳會談時,兩岸原先設定簽署投保協議目標,最後沒有達成,外界原本高度預期第八次江陳會談將能順利簽署投保協議,但昨在吳敦義表示,“投保協議會不會在這次江陳會簽、江陳會是否會在6月底舉行,都還有待進一步斟酌”之後,似透露波瀾再生。據消息人士透露,江陳會談突然在本周出現轉折,是卡在人身安全與通報機制的問題上。
據大陸全國人大今年3月通過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中規定,台商或台胞在大陸犯罪遭到公安逮捕或執行監視居住,將在24小時內通知告知家屬。不過,修正草案同時也恢復過去備受爭議的“有礙偵查”不通知家屬情形,即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需待“有礙偵查”情形消失後,才得通知被拘留者家屬,此一條款引發台方的疑慮。
目前看來,大陸方面將不會對台開特例,即不會允許台胞排除於刑訴法的“有礙偵查”部份。對此,北京消息人士受訪時指出,大陸於今年3月修訂刑訴法,基本上在不斷完善法令,這次已將“24小時內通知家屬”明確規範化,對大陸台商及台灣人保護已有明文保障,但如涉及“國家安全”等案件,事態就會非常複雜。
海基會統計,1991年至2011年7月,海基會協助處理的大陸台商人身安全案件達2,428件,其中遭綁架、非法拘禁及失蹤案件達1,233件,逾案件一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