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9日電/韓國通商交涉本部日前表示,已同中國達成社會保險協定,在中國工作的韓國公民今後將不必向中國政府繳納每年4500億韓元(約合23.85億元人民幣)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同時,在韓國工作的中國人,由於已經在中國參保,也將不必在韓國重復參保。
國際線上引述《朝鮮日報》7月9日消息,韓國通商交涉本部7日說,已于6日和中方達成社會保險協定,協議規定在締約另一國境工作的勞動者,不必在其國家承擔參保義務。該協定早則年末生效。韓國目前已與美國、日本和英國等22個國家簽訂了社保協定。
中國去年10月規定外國人必須參與社會保險。由此,常住中國工作的韓國公民除了在韓國購買養老、健康、和失業保險之外,還要參與中國的各種社會保險。但由於這次兩國達成社保協定,所以不必承擔在中國的參保義務。
如果協定年末生效,則被派到中國工作的韓國員工或在中國當地受雇的韓國人及韓國私營企業主等將不必向中國政府繳納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費。韓國政府估計,隨著和中方簽定社會保險協議,韓國企業和員工可減少一年4500億韓元的保險負擔。
隨著中韓經貿交流和人員往來日益頻繁,兩國政府通過商簽雙邊社會保險協定,避免兩國公民同時承擔雙方法律規定的參保義務,有利於進一步維護勞動者社會保障權益,促進雙方投資、貿易和人員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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