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6日電/香港電台報道,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出席一個有關一國兩制講座時說,香港的法律界,包括法官,對於中央與特區關係缺乏認識。
梁愛詩以早年居港權案的判決為例,她說一個地方法院,是不可以宣布全國人大常委的決定是無效及違法,因為全國人大常委是不能質疑的。
她又認為有人恐懼共產黨,所以害怕中央插手,是沒有看清楚基本法。她說基本法條文賦予中央有角色,包括行政長官的委任等,不應認為任何中央做的事都屬於干預。
梁愛詩認為,如果完全按照普通法來解釋基本法是會有謬誤。她又說普通法與內地的法律制度有衝突,所以法律解釋是兩種制度的橋樑,如果特區的解釋不對,就需要以法律解釋的方法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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