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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人民日報》有關文章版面。 網上圖片 |
中評社香港10月7日電/文匯報綜合消息,日本外務省在其官網上刊登了《人民日報》相關文章的照片,並以此註釋稱:“可見中國曾將釣魚島視為沖繩的一部分”。日方將在與各國首腦及外相的會談中主動提及上述內容,並將通過互聯網強化信息發佈,積極對外宣傳。此消息一出,立即招來各方駁斥,專家指出日本政府的說法牽強附會,純屬自欺欺人。
據清華大學當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副院長劉江永查證表示,《人民日報》的這篇文章刊於1953年1月8日該報第四版資料專欄,是一篇編譯自日文材料的無署名資料,該文既不是評論文章,更不是社論,不能夠代表中國政府有關釣魚島歸屬的立場,所謂中方曾承認“釣魚島屬琉球”的說法並不成立。
對於1953年《人民日報》的這篇文章的政治背景和法理意義,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王江雨也曾作過分析,他認為報紙文章在國際法上並不能視為代表政府立場,否則要外交照會和政府聲明何用?對於釣魚島問題,1951年時任外長的周恩來發表的關於美英對日和約草案及舊金山會議的聲明才是正式政府文件,聲明當時就指出,如果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參加,無論其內容和結果如何,中國政府一概認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無效的。這是各種國際法論述所認可的,日本拿報紙文章說事,在國際法理上不被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