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9日電/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教授楊開煌今天在旺報發表文章說,馬英九這一波的政府人事異動,並沒有獲得太多的掌聲,特別是“陸委會”王主委,初在“立法院”的表現,更引來許多冷嘲熱諷。畢竟馬英九已當4年的“總統”,不可能完全對鏡子找人,其中的關鍵應在於馬在他的第二任在兩岸關係上想做什麼,能為台灣的和平發展做什麼,才能有歷史定位,顯然經過選舉的炒作之後,兩岸之間涉及軍事、政治的兩岸協議的可能性很低,因此,只能將目光轉回台灣,則大幅翻修《兩岸人民關條例》,便成為馬英九第二任初期兩岸關係的主要工作。
放棄意識型態對立
當前的《兩岸人民關條例》公布於1992年7月31日,立法以來,歷經15次修正,然而由於兩岸關係並沒有出現根本性的變化,所以所有的修正也多半是技術性、抓漏式的修改;這一點馬英九是當年主其事者之一,因此,對目前的問題也特別清楚。當年的《兩岸人民關條例》在立法的邏輯上是以反共意識形態為立場,以保護台灣地區人民為立法的主體,以行政裁量為主保持執行的彈性。
當年該法是以意識形態對抗為立場,無法處理當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中國大陸,更無法處理已經和平崛起的中國大陸及人民。而且該法是以保護台灣地區人民為目的,這固然是“中華民國”台灣地區法律應有之義,但是以歧視大陸地區人民為前提,則既不符合普世價值,更不符合當前的兩岸交流趨勢。尤其該法是以行政裁量為主要手段,其變動性和隨意性比較大,兩岸關係自然就深受台灣執政的個人或政黨所影響,其結果就必然導致兩岸關係的人治變化,也不符合目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追求。
假如說原來的法律是不符合當前兩岸關係的發展,則保障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台灣的安全發展不受影響的途徑之一,便是依法而治。而且未來修法的方向,就應該是開放的,公平的和前瞻的。
所謂“開放的”是針對兩岸經貿發展、市場整合、文化交流、人員往來、教育交往等等各階層,各行業的大幅交流往來的趨勢,並且創造兩岸民眾真正相互了解的機會和可能性來修法。
謝長廷變數需考慮
所謂“公平的”是針對當年的《兩岸人民關條例》,主要是以單邊立法來規範大陸地區來台或涉台事務,而當前兩岸關係已經十分密切,在處理兩岸關係時使用的“一國兩區”的精神,本諸解決“區際法律衝突”的法律概念,以對接兩岸各自的法律,以彰顯“中華民國”政府去處理自己的民眾,和“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的人民之間的“公平性”。
所謂“前瞻的”是著眼於未來兩岸關係的發展上,如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以至於其他談判啟動之後,所簽訂的協議、文件許多都涉及法律文字表述的問題來修法。
假如《兩岸人民關條例》的翻修事關馬英九的“歷史定位”,而修法又是以“一國兩區”為立法精神,則在修法的技巧上若沒有法律學的背景,一定很難勝任,所以以專長的角度看,新任“陸委會主委”必須是有法律學背景的人,應該是很清楚的。
那麼誰適合呢?《兩岸人民關條例》翻修必然是一場艱難的政治競爭,估計在野黨是不可能合作的,所幸中國國民黨在“立法院”為多數,因此國民黨的“立委”全力支持,修法案應可通過,然而從修法到審法,工作繁雜,當屆的“陸委會”的主委就必須代表馬英九,承擔大部分的解說和說服的工作,在與黨籍“立委”溝通、說服時,如果沒有“上方寶劍”,立法效率曠日廢時,因此王郁琦的法律背景以及常年追隨的經歷,自然就成為不二人選。
對新任的“陸委會主委”,不必從兩岸關係作什麼改變,而應該是從翻修和完善《兩岸人民關條例》角度去期待。不過最新的情況是民進黨的天王之一謝長廷赴大陸訪問,這是民、共接觸的開始,更是馬英九處理兩岸關係的新變數,恐怕在“陸委會”搭配的團隊上,必須有新的考慮,才足以因應變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