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3日電/格爾德.卡明斯基是維也納大學國際法教授,現任奧地利中國和東南亞研究所所長。近日,他就中日之間的釣魚島之爭撰文談了自己的研究心得。
光明日報報道,卡明斯基教授在文章中指出,釣魚島由幾個小島組成,位於台灣東北約130海裡,在沖繩西南約255海裡。最早接觸此島的是中國。自1372年起,中國就向其附屬國琉球派出使臣接收貢品。這些使臣的出使記錄和繪圖,都對釣魚島有明確記載。根據中國的歷史文獻,最遲從16世紀起,釣魚島等島嶼就被納入中國的海防線。1893年,慈禧太後為表彰其身邊的要員盛宣懷,曾將其中的3個島嶼賞賜予他。其後人迄今保存著當時的皇家賜令。這是中國政府對釣魚島的具體管理行為。
日本對這些島嶼的興趣一是來自政府部門,一是源於私人經濟活動。按日本如今的說法,是沖繩縣令多次要求將釣魚島納入日本領土。日本歷史學家井上清(Kiyoshi Inoue)的研究表明,是日本當時的內務大臣要求沖繩縣令提出,將釣魚島納入日本版圖。沖繩縣令則表示,這些島嶼與中國關係密切。內務大臣談了這些島嶼的軍事意義後表示,沒有證據表明這些島嶼屬於中國。沖繩縣令這才在1885年致函日本政府,要求將釣魚島納入日本領土。日本外務大臣當時的複信稱:“這些島嶼與清國很近。鑒於清國已命名這些島嶼,且近來清國有報道稱我國政府已占據台灣附近屬於清國的島嶼,對我國很不信任並多次呼籲清國政府提高警惕。如果我們這個時候搞主權標識,必將引起清國猜疑。因此,我們現在對這些島嶼僅限於調查……主權標識要等將來時機成熟時再做。另,我們進行的調查活動不應見諸公共出版物或報紙。”
1884年,日本人古賀辰四郎來到釣魚島附近打魚,對該地區產生了經濟興趣。1894年,他向日本政府申請租用,被當時不清楚島嶼主權歸屬的日本政府拒絕。到1894年12月,中國在中日戰爭中受到重創後,日本內閣才決定將釣魚島納入日本領土。但日本內閣的決定一直沒有公布。1895年4月17日簽署的中日《馬關條約》第二條規定,中國向日本永久移交台灣島及其全部附屬島嶼的一切權力。1896年日本政府將幾個島嶼租給古賀,租期30年。古賀對島嶼進行了開發,到1909年,島上已有248人居住。1926年,古賀的兒子續租,1932年他買下了租用的4個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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