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27日電/特偵組不服台北地方法院讓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交保,昨晚提準抗告。北院今晚要決定維持交保處分或重開羈押庭。
林益世25日遭特偵組起訴貪污,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後,法官同意新台幣5000萬元讓他具保停押;林家26日晚間籌足保金。林益世獲釋前,法官當庭警告他,絕對不可有任何試圖湮滅、偽造證據或勾串證人的念頭,只要違反任何一項交保規定,立即沒收保釋金。
中央社報道,林益世昨晚辦妥具保停押後,與妻子彭愛佳十指緊握,不發一語離開台北地方法院,驅車先到彭愛佳娘家,再返回台北巿八德路住處。林益世今天起也必須每天到戶籍所在的台北市中崙派出所報到。
不過特偵組不服北院交保決定,認為林益世仍有羈押必要,昨天傍晚向北院提起準抗告。北院經分案,由法官葉力旗組合議庭,決定是否撤銷交保處分。
法界人士指出,依照實務經驗,院方收案後的24小內,將作出新的裁定,因此在今天晚間7時前,裁定結果就會出爐,若駁回檢方準抗告,林益世可繼續具保停押,但若撤銷交保,就必須再由原本決定交保的承審法官重開羈押庭,決定是否羈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