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日電/中國—東盟海事磋商機制第八次會議10月30日至31日在珠海市召開。來自中國海事局和東盟各國海事主管部門的60多位代表就區域內國際海事勞工公約履行、海運溫室氣體減排、海上搜救應急合作等熱點問題進行了協商。
據新華社報道,《2006年國際海事勞工公約》被稱為全球海員的“權利法案”,具有針對性強、採用檢查和發證程序、引入港口國監督機制、確立不予優惠原則、賦予締約國政府靈活性原則等5個特點,其核心就是保障船員權益,從船員接受聘用、調派到船、在船工作直至離船,對船員職業安全和健康防護、醫療急救措施、工資收入和社會福利等方面的保障都提出了明確要求。
公約將於2013年8月20日正式生效,對國際航線的航運公司和船舶都將產生深遠影響。為積極應約,馬來西亞、緬甸、越南等國家都已紛紛開展相關培訓,調整國內相關政策以滿足公約要求。中國海事部門已經完成了10個履約文件初稿,其中《航運公司履行〈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指南》將在審定和完善後向業界發佈,為航運公司的全面履約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
在船舶溫室氣體減排的問題上,柬埔寨、中國、印度印尼西亞等國家圍繞《國際防止船舶造成環境污染公約》附則6船舶能效規則修正案的履行,介紹了本國的做法。據了解,船舶能效設計指數(EEDI)將於2013年1月1日正式生效,適用於所有400總噸及以上國際航行船舶。
隨著中國-東盟自貿區建設的加快推進,來往於中國與東盟各國港口的商船數量不斷增多,加強中國與東盟各國在海事領域的合作與交流,保證航運安全、船舶保安和防止船舶污染海洋,成為各國經濟發展的迫切需要。中國海事局表示,將繼續加強與東盟成員國在海上搜救中的緊密協作,共同提高海上搜救能力。
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徐祖遠說,當前,受歐債危機影響,世界經濟仍面臨諸多風險,全球航運仍處於不景氣狀態,中國和東盟各國海事主管機關應該進一步加強區域合作,加倍關注船舶安全、船員權益和海洋環境保護,為地區航運業復甦、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更多努力。
據了解,中國—東盟海事磋商機制建立於2003年10月,迄今已經連續召開八次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