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8日電/馬英九今天說,兩岸已簽署的協議有18項,每一項的基礎都是和平,所以簽署兩岸和平協議不是最優先的要務。
馬英九11月2日接受香港周刊訪問時,談到是否考慮與對岸簽署和平協議。馬表示,一般來說,簽署和平協議一定是因為之前有戰爭,從停火、停戰到和平協議,對兩岸來說,這階段早就過去。
因此,馬說,以現在的情況,若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內容還能增加什麼?兩岸已簽署協議有18項,內容包羅萬象,每一項的基礎都是和平,沒有和平如何三通?沒有和平如何打擊犯罪?沒有和平如何互相保障安全?“簽的內容都是以和平為基礎,所以那不是最優先的”。
馬指出,許多台灣民眾支持兩岸交流,但也不希望走得太快,“我認為和平的目標是不變的,雙方共榮的目標也不會變,但是否需要這樣的形式,還有商榷的餘地”。
他認為,兩岸已簽署18項協議,未來也許會愈來愈多,還有許多項目該談卻未談,或只完成一小部分,例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只完成早收清單部分,現在正在談服務貿易與貨品貿易,希望在短期內看到成果,像這樣的進步,就是非常實質的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