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8日電/記者從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27日開庭重審的兩起吳英“案中案”未當庭宣判。
新華社報道,庭審未接受媒體旁聽。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說,具體案情將在宣判後公佈。
吳英的代理律師、雲南里程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建偉說,27日上午開庭審理的是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訴被告胡滋仁房屋買賣糾紛,下午審理的是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訴劉賢富房屋買賣糾紛。
由於吳英目前被看押在位於杭州的浙江省女子監獄,27日的庭審在監獄進行,吳英作為原告出庭。
浙江東陽本色集團董事長吳英因集資詐騙案備受關注。今年5月21日,經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對吳英集資詐騙案作出終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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