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1日電/新華網報道,記者11日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頒布30周年座談會上獲悉,我國已成為唯一連續十年“申遺”成功的國家,世界遺產總數達43項,居世界第三位。此外,我國已建立起較為完備的文物保護法律制度體系,截至2012年,我國現行有效的文物保護規範性文件達500餘件。
據介紹,這些文物保護規範性文件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長城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護條例》《重慶市紅岩遺址保護區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以及《武裝衝突情況下保護文化財產公約》《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等我國加入的國際公約和簽署的雙邊協定。其中,文物保護法是我國文化領域第一部法律。30年來,特別是自2002年文物保護法修訂頒布10年以來,文物保護法為文物事業奠定了法律基礎,發揮了重要作用。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路甬祥出席座談會並指出,面對文物工作在實踐中的困難和問題,貫徹實施文物保護法的任務依然艱巨,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增強依法做好文物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推進文物事業發展,要營造全社會保護文物的良好氛圍,要認真依法履職、加強執法,進一步完善文物保護法律制度,為文物事業發展提供更加堅實有力的法制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