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5日電/人民網報道,今日下午4點半,蘭考縣政府就“1.04”失火事件召開新聞發布會,蘭考縣副縣長吳常勝表示,蘭考縣政府考慮到吳厲害的愛心之舉,默許了她收養行為的存在,但考慮到國家有關規定,也採取了一些積極措施,將棄嬰疏導到福利機構。
吳常勝表示,收養人應同時具備“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年滿三十周歲”這4個條件,而袁厲害有子女,沒有辦理收養登記手續,不完全具備收養條件。
接下來的工作,蘭考縣將對全縣安全隱患拉網排查,大力嚴厲打擊民間收養行為,2013年將建好福利中心,不再出現一起嬰兒無人收養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