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8日電/四川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18日通報了兩起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包括筠連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甘華鋒在內的31名事故責任人被追責,其中6人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新華社報道,2012年2月3日,四川宜賓市筠連縣維新鎮釣魚台煤礦發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人死亡、4人重傷;同年3月13日在四川阿壩州馬爾康縣境內,阿壩州九寨運業有限公司的一輛大客車墜落斜坡下,導致15人死亡、6人受傷。經調查認定,這兩起事故均是責任事故。
四川省安辦18日通報了這兩起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情況。筠連縣維新鎮釣魚台煤礦“2.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釣魚台煤礦業主、法定代表人毛美成,釣魚台煤礦業主代表毛美欽,釣魚台煤礦原礦長龐陸軍等3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筠連縣安監局駐釣魚台煤礦安監員陳科路、筠連縣安監局執法二中隊中隊長龍山、筠連縣維新鎮安辦副主任彭燕華等3人因涉嫌玩忽職守罪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這起事故中的其他11名責任人也將受到處理。
阿壩州馬爾康縣“3.13”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九寨運業公司5名責任人將受到經濟處罰,其中4人還將受到黨紀處分;汶川縣政府、汶川縣交通運輸局、汶川縣公路運輸管理所、馬爾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阿壩州交通運輸局公路運輸管理處、阿壩州交通運輸局9名相關責任人也將受到行政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