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7日電/中國向洩露和販賣個人信息的幕後黑手“亮劍”。日前,中國公安部統一部署指揮,在北京、上海、湖北、重慶等21個省區市開展打擊非法獲取和交易公民個人信息行動。
官方統計,共有1100多名嫌疑人落網,包括8名洩露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200多名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一批利用個人信息從事詐騙犯罪的嫌疑人。
“獲取和販賣個人信息犯罪成本低、市場需求大。犯罪分子通過網際網路聯繫,逐漸形成個人信息買賣的黑色利益鏈。”參與辦案的武漢市公安局刑偵處一位負責人說。
“私家偵探”是武漢市警方本次打擊重點。中國的“私家偵探”往往以調查公司、信息諮詢公司為掩護,多採用非法手段獲取並出售個人信息。
嫌疑人徐某原是武漢一家諮詢公司老闆。利益面前,他鋌而走險,以婚姻調查、清債、商務調查、查人找址、員工誠信等為由,做起非法“私家偵探”。
徐某落網後交代說:“每條信息視齊全程度售價不等。通話記錄和個人行蹤等信息購入價格約300元,以1000元左右的價格出售,最高可買至4000元。”
在武漢,有10家非法調查公司依附於徐某。他們從徐某那裡購得個人信息,從事非法調查婚外戀、催款、以及商業競爭對手情況。這10家調查公司在行動中被摧毀。
武漢警方介紹,公民個人信息洩露輕則會招來垃圾短信和電話,重則引發詐騙、敲詐、勒索、暴力討債等刑事案件。個人信息洩露引發的案件有逐年上升趨勢。
為加大非法獲取和出售個人信息犯罪懲治力度,中國在2009年將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與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兩個罪名寫入新修訂的刑法。
但一些辦案民警反映,刑法對此類犯罪的制裁有局限性。“一信息經多次修改很難找到源頭。犯罪未造成嚴重後果的,無法按刑法入刑。”武漢市公安局一位姓楊的警官透露。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陳家林認為,中國公安部門此次在全國專項行動,將加強人們對個人信息的保護意識。他認為,打擊此類犯罪,不僅要靠公安機關行政手段,還要完善相關民事法律。
“同很多西方國家一樣,中國社會對私家偵探也有需求。約束‘私家偵探’在法律範圍內活動。對於非法獲取和出售他人信息的私家偵探,應明確民事賠償方法,加大處罰力度。”陳家林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