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6日電/新華網報道,國家主席習近平6日同巴勒斯坦總統阿巴斯舉行會談時,提出中方關於解決巴勒斯坦問題的四點主張。
第一,應該堅持巴勒斯坦獨立建國、巴以兩國和平共處這一正確方向。建立以1967年邊界為基礎、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擁有完全主權的獨立國家是巴勒斯坦人民不可剝奪的權利,也是解決巴勒斯坦問題的關鍵。同時,以色列的生存權和合理安全關切也應該得到充分尊重。
第二,應該將談判作為實現巴以和平的唯一途徑。巴以雙方應該順應時代潮流,堅持走和談之路,互諒互讓,相向而行。當務之急是在停建定居點、停止針對無辜平民的暴力活動、解除對加沙地帶封鎖、妥善解決在押巴勒斯坦人問題等方面採取切實措施,為重啟和談創建必要條件。巴勒斯坦內部實現全面和解有助於重啟並推進巴以和談。
第三,應該堅持“土地換和平”等原則不動搖。有關各方應該在“土地換和平”原則、聯合國有關決議、“阿拉伯和平倡議”等既有成果基礎上,全面推進中東和平進程向前發展。
第四,國際社會應該為推進和平進程提供重要保障。國際社會有關各方應該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秉持客觀公正立場,積極勸和促談,並加大對巴勒斯坦人力資源培訓、經濟建設等方面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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