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3日電/台灣金融監管機構2日表示,已發函同步開放大陸銀行、保險的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可來台投資證券市場及期貨。
據該機構消息,兩岸監管機構在今年4月1日第三次兩岸銀行業監管磋商會議上簽署的大陸銀行業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代客境外理財備忘錄(MOU),自6月生效。大陸銀行業主管機關所核準的QDII可以來台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
新華社報道,該項MOU規定,大陸銀行業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將可經由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投資台灣證券市場,將在備忘錄簽署後60日內生效。大陸銀行業QDII可來台投資的四大類商品,包括固定收益類產品、集合投資計劃或公募基金、上市櫃股票等有價證券、其他可投資性金融產品。
台灣金融監管機構官員表示,根據大陸規定,大陸保險業主管機關所核準的QDII投資證券市場,不需要簽署MOU,所以大陸保險業主管機關所核準的QDII與陸銀QDII一起開放可投資台股。
據台金融監管機構資料,目前大陸證券業QDII來台家數有16家,投資額達2億多美元。
對此,台灣金融業持歡迎態度。有業者表示,QDII來台種類的放寬,搭配QDII額度的提高,台股可望掀起另一波QDII熱潮。
台灣輿論評價說“台股迎陸QDII新活水”。3日出版的台灣《經濟日報》表示,這有助增加台灣金融業的商機。此外,包括銀行、券商等通路銷售的各類金融商品,都可向大陸銀行QDII攬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