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6日電/濟南市政府15日向記者通報,騙取銀行、企業100多億元資金的2010年“12.06”偽造金融票證案,14日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劉濟源被判處無期徒刑。
據新京報報道,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濟源自2008年11月至2010年11月,採取私刻存款企業、銀行印鑒,偽造質押貸款資料、銀行存款憑證、電匯憑證、轉賬支票及以企業的名義在銀行開立賬戶,冒充銀行工作人員,讓企業向其控制的賬戶內存款等手段,騙取銀行、企業資金共計101.3億余元。案發後,依法追繳贓款贓物合計82.9億余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濟源的行為構成貸款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票據詐騙罪、詐騙罪。四罪分別判處無期徒刑,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案件回顧
2010年年末,“12.06”濟南偽造金融票證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2010年12月24日 濟南警方透露:2010年12月6日,濟南市公安局接報案,齊魯銀行在受理業務咨詢過程中發現一存款單位所持“存款證實書”系偽造。案件發生後,濟南市公安局將嫌疑人劉濟源及其他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經初步偵查確定,犯罪嫌疑人劉濟源通過偽造金融票證多次騙取資金,案件涉及齊魯銀行在內的幾家銀行和部分企業。
2011年3月 銀監會稱,已責成涉案銀行內部做出問責處理,並將根據案件偵辦結果依法嚴肅追究有關機構和人員責任。濟南市已建議免去齊魯銀行董事長邱雲章、行長郭濤、監事長張蘇寧職務,法定程序已經啟動。
2012年1月 山東省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紀檢監察機關先後對涉案的20名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負責人立案調查,其中涉及廳級幹部9人、處級幹部6人、企業管理人員5人。”
2012年3月 時任山東省省長姜大明介紹,山東方面用了1年時間,已經把案件基本搞清,已經確定為這是一樁金融詐騙案件,涉案罪犯已經抓獲,涉案企業和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已經歸案,即將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