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0日電/鄭州市房管局19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稱,從7月1日起,鄭州市將取消公租房申請收入門檻限制,凡符合條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和來鄭務工人員均可申請,但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金6倍以上的沒有政府租金補貼,將按市場租金收取。
據新華網消息,按照原來的公租房申請標準,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6倍(即2280元)的人員不能申請公租房。
鄭州市房管局住房保障處處長馮榮智說,此次放寬收入標準限制,主要是突出住房困難,弱化收入認定,簡化申請程序,這也意味著全市實施用工備案的80萬人中的住房困難人員將可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馮榮智說,我們將根據保障對象的收入不同明確四個層級的補貼標準,最高可享受97%、最低30%的補貼,但是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金6倍(即2280元)以上的或申請對象提供的收入證明及印證資料不能準確比對的,繳納公租房市場租金,市場租金將由房管、物價等部門共同制定。
“將按照經濟適用房申請時的辦法實行輪候,先申請,先配租,但要首先照顧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馮榮智說,“入住後,在管理上,政府產權的公租房原則上按照每100套公租房配備1名專職管理服務人員,對公租房進行管理和監督,防止個別人轉租公租房”。
據了解,從今年起,鄭州市保障房全面實施“三房合一”,即“經適房、公租房、廉租房並軌,統稱公租房”,同時,將符合棚戶區改造政策的城中村改造、舊城改造中的多餘安置住房納入公租房管理;通過合村並城,將除村民自住安置住房外的剩餘房源實施政府統建統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