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6日電/中原地產董事施永青26日在am730發表文章說,斯諾登於本月23日離開昋港,飛了去莫斯科,據說還會再飛去厄瓜多爾。他這個選擇是否代表他已不再相信香港可以繼續保護他﹖究竟是甚麼原因令他改變了原來的想法﹖
斯諾登當初來香港的時候,曾為他的選擇作過解釋。首先,他認為香港是世上最尊重自由的地方,有保護自由的優良傳統。其次,來香港不用辦簽證,買張機票就可以來。他擔心一辦簽證就會打草驚蛇,被美國國安局發現。
現在看來,第二個原因比第一個更實際。香港易來,所以他先來香港,然後再看看有甚麼更安全的地方可去。據說,他最終想去厄瓜多爾。我很懷疑這是否一個正確的選擇。
前任香港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曾提醒過他,勸他早日離港,因為香港與美國之間有互相引渡協議,美國一定會向香港提出引渡要求。葉劉之所以會建議他這樣做,相信是因為她估計香港的法庭會作出對斯諾登不利的判決。
起初,我認為葉劉有點過慮;因為香港的民情一向重視私隱,而香港的法官又敢於向政治壓力挑戰,法庭應不會視斯諾登的案件如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不可能判斯諾登須回美國受審。但隨著事件的發展,我也開始為斯諾登擔心。
表面上,香港的輿論大都站在斯諾登的一邊;但有人實際上在為美國政府開脫,說他一早預期世上的政府都會這樣做,暗示這只是小事一樁,不值得大興問罪之師。亦有人指美國政府這樣做是於法有據的,卻不談這些法是否侵犯人權的惡法。現實是香港人並沒有授權美國政府查看我們在互聯網上的活動,侵犯我們的私隱,但一樣有人認為不用去追究,因為不會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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