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6日電/人的行動決不是無緣無故的,總有一定目的。有人問“謠翻中國”的網絡造謠黑手秦志輝(網名“秦火火”):為什麼熱衷於在網上編造各種謠言?他說,這是為了“享受被追捧的滋味”,“盡快提高關注度和知名度,就會有出版社找上門,為出書鋪路,以後失業了也有錢掙”。
《解放日報》刊登吳興人文章稱,唯恐天下不亂的“秦火火”的說法值得我們研究。他在網上蓄意傳播製造謠言,決不是吃飽了沒事幹,而是希望被粉絲們追捧,為的是提高知名度。而有了足夠的知名度後,再通過出版暢銷書賺錢。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在網上熙熙攘攘,說來說去,也還是為了名利二字。
那麼,“秦火火”和他的同夥楊秀宇能達到上述目的嗎?
看來,他們的這一期待並不是完全的虛妄之想。在一段時間內,他們的目的已部分實現。秦、楊二人先後策劃、製造了一系列網絡熱點事件,吸引粉絲,使自己迅速成為網絡名人。
如“7.23”動車事故發生後,故意編造、散布中國政府花2億元天價賠償外籍旅客的謠言,挑動民眾對政府的不滿情緒。次日,鐵道部公開辟謠,一心想著“要掙錢先掙名”的“秦火火”初嘗甜頭——儘管這一微博兩個小時內即被删除,但轉發達到1.2萬次,粉絲增長1500人。
“秦火火”發現,他製造的謠言,居然有那麼多的信眾。他的名氣隨著轉發次數的激增、粉絲的增長,的確“火”了一把,使他“享受被追捧的滋味”。反過來說,如果有更多的網民不信謠、不傳謠,那麼,“秦火火”們就決計成不了“網絡名人”,更成不了所謂的“意見領袖”。
更值得注意的是,秦、楊製造的虛假新聞吸引了某些傳統媒體的跟進,使他們更加信心十足、大獲其利。楊秀宇一手編造了一個“別針換別墅”的新聞:一個女孩從一個別針開始以物換物,換到第三步一個小玉佛時,楊秀宇在馬路邊找到了一個外國婦女,交給她一部手機,謊稱拍網絡劇需要配合,對方象徵性地擺了一個動作,於是就有了“老外遞手機”的照片。
這則假新聞發布兩小時後,就相繼有記者來採訪。楊秀宇得意地說:“之後,我變本加厲地策劃了許多虛假新聞,看到傳統媒體跟進報道的時候,我甚至會有快感。”
楊秀宇的“快感”,正是一些傳統媒體的失誤之處。這裡應提醒媒體的從業朋友們,看到網上一些聳人聽聞的東西,要多動腦筋想一想,是這樣的嗎?可能嗎?必要時還要查證一下,千萬不要盲從和跟進,從而被秦、楊之類所利用。
再回到出版社會不會給 “秦火火”出書的題目上來。“秦火火”現在的確是出名了,但出名有兩種:一種是美名,一種是臭名。“秦火火”出的是臭名,現在臭名昭著。他“火”了好幾十把,中國沒有被“謠翻”,自己卻引火燒身。這樣一來,估計不會有出版社上門請他寫書,他的粉絲也將歸零了。
不過,有一個選題建議出版社考慮:《互聯網蓄意傳播製造謠言100例》。如以為可,“秦火火”、楊秀宇的大名當然是不應漏掉的。這也算實現了“秦火火”出書的願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