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6日電/撿到財物,該不該索取報酬?9月12日下午,同安區3個老人撿到1個錢包,失主找來時,她們異口同聲索要每人1000元作為報酬。
新華網報道,失主不願意給,於是雙方就吵了起來。直到同安區大同派出所民警來了,才將她們拉開。
盧小姐目睹了事件發生的全過程。“錢包是三個老人撿到的。”盧小姐說,12日下午5點多,幾個老人正推著寶寶在同安西池小區門口散步。
這時,路邊有一個錢包,引起老人的注意。撿起來,老人收了起來。沒多久,自稱是失主的女子找來了,她說錢包是她丟失的,說著就想問老人拿回來。
老人拿出錢包,同時也提出了要求:“給我們三個人每人1000元,錢包就還你。”
女子不答應,老人們便拽緊錢包不肯放手。女子好像不太想給報酬,雙方僵持起來了,女子見狀打電話叫來一位男子,他趕來後,一把從老人手中將錢包搶了回來。老人們見對方不給報酬,還來硬的,一下急了,就又上前去搶。“後來失主又叫來了幾個朋友,有男有女,他們過來後衝著老人大聲嚷‘搶什麼搶!’”盧女士說,場面一時火藥味十足。
很快,接到報警的民警趕到了現場。老人家很激動,民警安撫雙方後,終於將雙方拉開。最終,老人作出讓步,錢包也回到了失主手中。
據圍觀群眾稱,錢包裡有好多鈔票,大概有上萬元。還有目擊者說,老人是因迷信風俗,認為撿到錢包後,如果對方不給“紅包”會不吉利,因此才索要報酬。
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廈門分所律師李小軍說,撿到財物到底該不該索要償金,在我國目前法律尚是空白。反而,如果撿到別人財物,失主討要不肯歸還,可能涉嫌侵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