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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報:大陸旅遊法是挑戰 更是機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03 11:30:43  


台灣南投縣的日月潭遠近馳名
  中評社台北10月3日電/大陸首部《旅遊法》10月1日起開始實行,其中嚴格限制強迫購物、導遊索取回扣等,“低價團費加高價購物”的旅遊模式受挫,台灣旅遊業如何因應《旅遊法》帶來的衝擊,政府及業界不能掉以輕心。 

  旺報今天社評說,近年來,陸客來台觀光快速增長。數據顯示,2012年來台大陸遊客突破197萬人次,同比增長57.58%,再創歷史新高。然而,其中團隊旅遊人次達178.26萬,佔絕大多數,足見《旅遊法》將對台灣產生較大影響。至於影響程度,在大陸“十一黃金周”後即會見分曉。 

  目前來看,一些大陸旅行社的“寶島遊”出團已經產生負面影響。大陸媒體報道,深圳一家旅行社10月分的赴台遊團費比9月上漲近50%,在“十一”期間的赴台遊報團量與去年相比下降近50%,整個10月的報團量比9月下降高達80%。 

  此外,大陸《旅遊法》的實施對台灣伴手禮業者也將帶來顯著的衝擊。有媒體直言,“鳳梨酥、牛軋糖、貢糖、面膜,都是大陸遊客喜歡從台灣一箱一箱往回搬的東西,今後旅遊團不得再安排購物行程,那些賣鳳梨酥、牛軋糖的老闆,豈不是抓狂?” 

  大陸《旅遊法》嚴禁零團費旅遊及購物行程,雖有助於提升旅遊品質,大陸官方也安慰這是“短空長多”,但受該法以及其他因素影響,陸客來台旅遊必將經歷一個震盪時期,倘若“恃寵而驕”,消極因應,大陸境外旅遊及消費快速成長的機會將極有可能拱手讓給其他國際旅遊市場。綜合陸客來台觀光的特點,因對大陸《旅遊法》上路,政府政策考量應有以下3個重點: 

  首先宜藉此契機引導業者徹底改變零團費或低團費、高佣金之陸客團畸形生態,朝向健康方向調整。長期以來,大陸方面取得的台灣旅遊資訊有很大的局限性,過多集中在阿里山、日月潭、台北故宮等少數景區,不僅導致這些景區過於擁擠,同時也無法帶動台旅遊業的全面發展。因此,政府“觀光局”與旅遊業者應提升營銷能力,豐富陸客自由行與深度遊的選擇內容,譬如基隆、九份、淡水、恆春等地的“電影主題遊”;烏來、陽明山、蘇澳、南投等地的“養生休閒遊”;幾大藝術館和文創園區為主的“文藝遊”;各地著名食店和夜市的“吃貨遊”;環島騎行、衝浪、民宿的“海洋之旅”;原住民特色的“部落遊”等等。 

  其次,兩岸須盡快協商開放更多自由行的城市與人數,以平衡團體遊客數量減少帶來的影響。雖然2012年陸客個人遊只有19.07萬人次,但增長速度高達553.29%。應對大陸“十一”假期,移民署已將人數限額上調到陸團客6700人、自由行2920人。但因開放的大陸城市數量有限,許多大陸民眾因為戶籍所限無法獲准來台自由行,加上《旅遊法》導致團費增加,最終取消來台行程。未來兩岸應協商加快對大陸3、4線城市的自由行開放。 

  不過,須注意的是,擴大自由行固可補部分團客減少,但自由行亦有很多係以旅行團型態來台,且數量增加後亦可能良窳不齊,故陸客政策仍須整體考量,不宜切割處理。 

  第三,伴手禮業者需更多“投陸客所好”,研發大陸遊客有興趣購買的產品,挖掘陸客消費潛力。毋庸諱言,現在陸客對台灣的興趣,更多的是出於兩岸歷史原因,而消費僅集中在鳳梨酥、牛軋糖等食品,既單調,價格又不高。看到陸客在歐洲搶購奢侈品,台灣業者在羡慕之餘,需反思我們有多少好產品能吸引陸客。如何發揮台灣優勢,做出獨具特色、又具口碑的名品,的確不容易,也無法速成,但政府未來要引導相關業者投入創新。 

  兩岸和平發展開啟了大陸民眾來台觀光的大門,旅遊業迎來發展的大好時機。但如果我們盲目自信、因循懈怠,不認真檢討存在的問題,那麼在陸客對台灣的新奇感消失後,來台觀光的吸引力將很難持久,陸客的消費更難有提升。 

  大陸《旅遊法》上路,是項挑戰,但也是機會。高品質旅遊才能讓陸客真正瞭解台灣,重視數量不重品質的政策須根本調整,應及早規畫旅遊業發展轉型,提升台灣觀光旅遊產業的品牌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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