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23日電/大統油品混摻劣質棉籽油牟暴利,風暴如雪球愈滾愈大,消費者人心惶惶,台灣美食王國再度蒙塵。追根究柢最該嚴懲無良奸商,但官員的顢頇怠惰,同樣不可原諒!
中國時報今天社論說,大統長基食品公司特級橄欖油摻混劣質棉籽油,從上周三彰化檢方大舉搜索、封存1251瓶成品,捲起黑心油品風暴。連日來民眾罵翻天,慢半拍的“行政院”,前晚才召開食品安全跨部會專案會議,損害已難以控制。
黑心油品風暴之所以蔓延擴大,除了食品標示及管理法令的不健全,官員的怠忽職責更必須追究,因衛生福利部去年2月委託美和科技大學進行油品檢驗研究,就已發現大統油品摻混,卻未積極處理。
台北地檢署昨天已研擬分案偵辦,追查相關官員是否涉及瀆職或官商勾結包庇。全案已有彰檢及北檢介入偵辦,更凸顯台灣食品管理法規之不完備,致塑化劑、砷油、毒澱粉及黑心油品等重大食安事件接連發生,得仰賴司法機關祭出刑罰才能善了!
對照2008年9月,中國大陸河北爆發“三鹿牌”毒奶粉事件,因添加三聚氰胺化學毒物造成1人死亡,數百名嬰兒罹患腎結石,大陸當局痛定思痛,翌年就大幅修訂食品安全法,明文規定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紀錄。
大陸食品法並嚴格規範業者,必須建立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食品添加劑和食品都必須檢驗合格後,才可出廠或銷售。有了嚴格食品法規,大陸公部門可以依循進出貨憑證及查驗紀錄,清清楚楚掌握食品加工製造流程。
假油風暴掃得台“衛生署長”邱文達滿臉豆花,昨天在“立法院”感嘆,“再怎麼嚴格,人心險惡很難克服!”同樣歷經食品風暴,大陸當局在毒奶粉事件後,落實食品管理法規,同時祭出嚴峻刑罰,食品大廠無不安分守己、謹守商業道德。
大統長基食品公司如此大規模食品廠,如在大陸經營絕不敢有絲毫僥倖之心。因大陸刑法有關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明定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後果特別嚴重的,除了沒收財產,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台《食品衛生管理法》今年6月快速修訂通過,雖提高罰鍰最高到1500萬元,刑責必須因而致人於死者,才可能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我國”罪刑法定及構成要件之嚴謹,無良商人幾乎不可能重刑加身,前年塑化劑風暴重創台灣食品商譽,主嫌最重也只判13年,全案尚未定讞。
隨著食品工業的精進,食品添加物的種類必定愈來愈多,台灣要杜絕黑心食品風暴,除了食品法規必須更嚴謹修訂,風險管理機制也必須落實。大陸行政部門目前管控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作法,已有效管控重大食安風險。
因大陸在毒奶風暴吃盡苦頭後,如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只要監測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就立即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警示;反觀台衛生單位每次發現食品潛在問題,總以業者商譽為主要考量,輕忽消費者權益,最後都是風險擴大無法收拾。
這一波黑心油風暴核心,首惡自是大統長基負責人高振利,毫無商業道德,利用配方矇騙GMP認證過關,還隨時調整配方,以符合CNS國家標準,年營業額逾10億元,只為暴利大賺黑心錢。
無良商人已由檢方偵辦追究刑責,行政主管機關疏失難辭其咎。以GMP認證為例,雖係業者自願參與認證,工業局不應前端送審過關、後端卻怠慢不把關。工業局只要善用民間資源,廣邀學者專家參與追蹤稽核,黑心油就不會輕易保有認證。至於衛福部食藥署的顢頇輕漫,從“立法院”質詢官員,光講出廠商名字就猶豫吞吐半天可見一斑,何況大統摻混油1年前就有人檢舉,國人不知已吃下多少黑心食油,怠惰官員早該送“監察院”彈劾,難怪“立委”痛批“要衛福部幹嘛”?
檢視黑心油風暴,奸商固然可惡,行政怠惰更助長無良商人牟利。工業局的輕忽,導致GMP認證破功、政府公信力淪喪;食藥署自許為國人“創造安心消費環境”,卻散漫無作為,既諷刺更有愧民脂民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