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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涉嫌妨礙名譽案 一審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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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NTT.com
2013-12-24 17: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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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12月24日電/前“立委”邱毅涉嫌妨礙名譽案,經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處以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民視報道,邱毅在101年間上政論節目時,指控高雄市長陳菊的弟弟,陳武進涉及地勇案,陳武進因此提告,高雄地方法院一審認定,邱毅在政論節目中,涉及妨礙他人名譽,而且是累犯,依刑法第301條的毀謗罪,跟加重毀謗罪,應合併執行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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