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台“國防部”法律事務司長周志仁昨日說,林毅夫一旦退出中共黨政軍組織,投敵犯行即終止,但自那天起算,追訴時效長達37年6個月。
軍事審判法去年修法,今天進行第二階段移撥作業,將軍事案件及受刑人、羈押人員移往司法機關,涉及叛逃罪的7個案件全部移交司法,包括前世界銀行副總裁林毅夫。“國防部”昨日舉行春節巡弋媒體邀訪活動,周志仁在會後記者會說明,林毅夫案移送金門高分檢後,由金門檢方繼續發布通緝。
我們認為,台灣軍方上述講話十分可笑,還是躲在軍事對峙的幕後來看待兩岸關係。
繼續通緝林毅夫,既體現了台灣軍方執迷不悟,也表明台灣軍方確實是兩岸和平發展的一塊絆腳石。至於林毅夫一旦退出中共黨政軍組織,投敵犯行即終止的說法,更是荒唐,顯示出台灣軍方至今依然把大陸當作最主要的敵人,熱戰、冷戰思維均無改變,十分令人詫異!
如果現在還是執迷於過去,國共如何和解?兩岸如何和解?台灣要通緝的何止林毅夫?大陸要通緝的台灣要犯也有不少吧?你通緝我,我通緝你,永遠糾纏在舊帳,永遠就翻不開歷史的新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