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0日電/日本首相安倍晉三20日在眾院預算委員會會議上表示,集體自衛權若能允許行使,會受到把自衛權限定在“必要最小限度”的《憲法》第九條制約。安倍介紹了政府專家懇談會對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的討論情況,稱“在自衛權本身受到《憲法》第九條制約的情況下,討論的主流觀點是對集體自衛權也加以限制”。
據共同社報道,有關安倍12日在答辯中稱自己對政府的憲法解釋負責任一事,內閣法制次長橫畠裕介表示,“法制局也會視必要陳述意見,但最終將按照《憲法》第95條規定的那樣,責任歸於內閣這一行政權的歸屬主體”,實際上是認可安倍的發言。
安倍還表示,正研究於廣島和長崎核爆70周年的明年在廣島召開聯合國裁軍會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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