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30日電/為推進案例發佈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最高人民法院自今年4月份起正式建立人民法院案例月度發佈制度。
新華社報道,今年2月、3月,最高法院相繼集中發佈了兩批共計18個典型案例。4月30日又發佈了第三批5個典型案例。這些案例,都是從最高法院和下級法院審結生效的案例中篩選出來的。今後最高法院將每月發佈一批案例,形成相對固定的制度。
30日發佈的案例分別為:被告人樊愛東、王聖華、蔡軍污染環境案;奇虎公司、奇智公司與騰訊公司、騰訊計算機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雅培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與台州市黃岩億隆塑業有限公司、北京溢煬傑商貿有限公司訴前停止侵害專利權及專利侵權糾紛案;唐蘭與程永莉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魏卓夫申請執行張寶峰、張澤政、李玉明公證債權文書糾紛執行案等5個案例。
最高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通過案例的公佈,以案釋法、以案講法,一方面可以彰顯人民法院不斷推進司法公開,以公開促公正的鮮明態度。另一方面,可以讓公眾通過案例更加了解案件審理的情況,事實是如何認定的,法律是如何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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