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4日電/近日,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密集召開"座談會"。
5月6日~12日,王岐山先後4次主持會議,就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等反腐敗問題與部分中央國家機關和中央企業、國有金融機構負責人座談。
"五一"前,中紀委7位副書記分赴遼寧、河南、天津、浙江、貴州、廣東、甘肅等地就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問題展開調研。
在中紀委高層密集座談與調研的同時,中共中央出台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下稱"五年反腐規劃")逐步進入落實期。多部委與省、市、自治區相繼發布五年反腐規劃實施方案,制度反腐引向深入。
據《第一財經日報》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工信部、水利部、國家能源局、最高檢等中央國家機關和天津市、上海市、江西省、河北省等省級單位相繼發布了五年反腐規劃的具體實施辦法。
五年反腐規劃的實施辦法,是按照該規劃的部署和要求,根據本部門實際制定而成,可視為反腐規劃的具體"施工圖"。
分析人士認為,在預防與懲治腐敗的五年規劃公布後,最重要的是各級單位和部門落實,需各領域、各行業、各項舉措的銜接,同時要通過考核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測評。
王岐山在前述座談會上強調,對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的要嚴肅問責。紀檢組長、紀委書記不再分管所在部門、企業的其他工作。重點查處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幹部。
根據各部委已經公布的實施辦法,黨委監督主體責任和紀檢監察機關職責"回位"貫穿其中。
財政部在近日下發的《中共財政部黨組關於推進財政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2013-2017年工作任務的實施意見》中要求,落實"一崗雙責",黨組要切實擔負起反腐倡廉主體責任。
在反腐敗制度設計上,財政部將建立、完善信訪舉報受理、案件線索集體研究決策和案件請示報告等機制制度。
國家發改委的實施辦法提出各級領導班子成員要堅持"一崗雙責";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單位,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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