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9日電/震驚世界的“歲月”號沉船事件後,官商勾結導致各種監管措施不力在韓國成為眾矢之的。為儘快斬斷韓國官員離職後到下屬或相關企業就職造成管理混亂,韓國17日通過《公職倫理法》修正案,大幅加強了對離職官員就業的限制,以打擊以權謀私現象。
據韓聯社18日報道,韓國安全行政部當天對外宣佈,作為“歲月”號沉船事故的後續措施之一,嚴格限制離職官員“再就業”的《公職倫理法》修正案17日在國務會議上通過。該修正案規定,政府官員離職後3年內,除私企等營利機構外,今後在安全監督、認證許可、管制採購等非營利機構和受中央、地方政府委托業務的協會任職也將被禁。此外擔任學校、醫院、一定規模的社會福利機構法人也不被允許。對於2級公務員以上的高官,禁止就業的範圍由“離職前5年間相關或下屬部門”修改為“離職前5年所屬機構”,大幅強化了就業限制。該法案最快于本月25日生效。
韓國公務員倫理委員會還打算將已離職政府官員離職後10年內的就業機構、就業時間等進行公示,以接受社會監督。此外,此前已去私企就職的離職官員,如就職企業資本在10億韓元以上,就需接受公務員倫理委員會審查。
韓國紐西斯通訊社18日稱,為懲治“官手黨”(官員與黑手黨的合稱)的《公職倫理法》修正案終於通過,其目的正是為斬斷韓國根深蒂固的官商勾結。
離職高官到企業就業,並利用自己的影響力獲得巨額利益的現象在韓國屢禁不止,這種現象在韓國被稱作“前官禮遇”。前總理提名人安大熙卸任大法官後開律師事務所狂撈金。短短5個月賺取了16億韓元(約合人民幣981萬元),引發廣泛質疑並導致其最終請辭。韓國離職高官的能力不可小覷。以司法訴訟為例,韓國未審理就遭最高法院駁回的案件比例為65%,但大法官出身的律師負責的案件駁回率僅為6.6%。韓國司法界存在一種說法,大法官出身的律師只要在律師委任書上蓋個章就能拿到3000萬韓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