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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提尕爾清真寺伊瑪目居瑪·塔伊爾大毛拉2009年曾接受央視采訪。 |
中評社北京8月1日電/經警方全力偵查,喀什市艾提尕爾清真寺伊瑪目居瑪·塔伊爾大毛拉被害案告破。
天山網訊:現查明,圖爾貢·吐爾遜、麥麥提江·熱木提拉、努爾買買提·阿比迪力米提3名暴徒受宗教極端思想影響,預謀通過“幹大事”提高影響力,7月30日6時58分,在居瑪·塔伊爾大毛拉主持完晨禮後,將其殘忍殺害。
案件發生後,公安機關迅速鎖定目標,實施抓捕。30日中午,3名暴徒持刀斧砍殺公安民警拒捕,民警果斷處置,擊斃2人,抓獲1人。
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背景知識:大毛拉
伊斯蘭教職稱謂。舊譯“滿拉”、“莫洛”、“毛喇”、“曼拉”。阿拉伯語音譯,原意為“保護者”、“主人”、“主子”。志費尼《世界征服者史》載有“主啊!吾人之保護者”一語,其中“保護者”一詞的原文即為“毛拉”(Mawla)。隨著伊斯蘭教的傳播和發展,該詞成為教職稱謂而被廣泛使用。
艾提尕爾清真寺
艾提尕爾清真寺坐落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市的艾提尕爾廣場西側,占地25.22畝,它不僅是新疆規模最大的清真寺,也是全國規模最大的清真寺之一。這是一個有著濃鬱民族風格和宗教色彩的伊斯蘭教古建築群,坐西朝東。 艾提尕爾清真寺,又譯為“艾提尕”“艾提卡爾”。 南北長140米,東西寬120米,占地總面積為1.68萬平方米,分為“正殿”、“外殿”、“教經堂”、“院落”、“拱拜孜”、“宣禮塔”、“大門”等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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