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1日電/出境了,並不是逃亡的終點。隨著我國對外逃人員追逃力度的加大,國際聯合執法能力的不斷提高,外逃人員不但要逃得出,還要藏得住,能生存。於是很多外逃人員就東奔西跑、東躲西藏,有的還改頭換面以躲避追捕。
據渤海早報報道,公安部經濟犯罪偵察局副局長劉冬告訴記者,很多出逃人員學歷不高語言不好,難以融入當地生活圈,就是有華人圈也不敢露面,有的人還受到當地黑社會組織的敲詐。“我們曾經緝捕回來一位基層銀行的行長,在國內時春風得意,受人尊敬,出逃國外後以最底層的職業謀生,見到抓捕民警的第一句話是‘你們總算來了’。”他說。
被稱為“中國第一女巨貪”的溫州市原副市長楊秀珠,出逃後輾轉新加坡、美國、荷蘭等多個國家,最後藏身於鹿特丹市一個陰暗潮濕的地下室裡惶惶不可終日。被捕前,她時常一個人絕望地哭泣。當荷蘭警察宣佈對其實施拘捕後,她的情緒反而平靜下來。
正是這樣在國外生活的窘境,讓緝捕行動組對外逃人員的勸返工作變得容易一些。
2007年1月,雲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胡星因腐敗問題東窗事發,持弟弟胡波護照倉皇出逃到新加坡。當時新加坡沒有加入國際刑警組織,與我國也沒有簽署引渡條約,如要實施拘捕困難重重。專案組細緻地分析了胡星的心理狀態,在新加坡警察在場的情況下,在胡星入住的酒店房間外展開了耐心的“攻心戰”表明只要他離開房門,就會因為非法持有他人護照被新加坡警察逮捕;而如果願意回國,就可以不再追究,終於成功說服胡星簽下《自願回國申請書》,於2月18日凌晨將其緝拿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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