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10日電/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洩密案,因犯罪嫌疑不足,予以張顯耀等3人不起訴處分。
台北地檢署在去年8月傳喚張顯耀後,指揮“調查局”“國安”處調查官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到張顯耀的大直住處等7處地點搜索,傳喚張顯耀以及他的幕僚陳宏義等3名證人到案,以釐清案情。
張顯耀被控洩密案,“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舒怡偵辦。
王郁琦願請辭負責
陸委會主任委員王郁琦10日表示,對台北地檢署就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洩密案予以不起訴處分無法認同,但只能尊重,願意請辭負責。
王郁琦表示,“對於檢方不起訴的理由及決定無法認同,但只能尊重,願意請辭負責。為了維護“國家安全”與談判團隊的紀律,無怨無悔。”
陸委會宣布,王郁琦預定中午12時30分召開記者會。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偵結張顯耀被控洩密案,因犯罪嫌疑不足,予以張顯耀、前助理陳宏義、秘書張素玲3人不起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