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14日電/記者從福建省住建廳獲悉,為進一步擴大建築服務領域對台灣地區的開放,福建省下發通知,即日起,台灣建築服務機構執業人員,持台灣相關機構頒發的證書,經批准可以在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內開展業務。
新華社報道,台灣建築師是指取得台灣註冊建築師資格、在台灣建築服務機構從事建築工程設計、持有台灣方面身份證明文件的自然人,台灣相關機構是指台灣有權認定或批准註冊建築師資格的部門或單位。
據介紹,台灣建築師應與大陸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企業以合作方式在自貿區內開展業務,並簽訂項目技術合作協議。合作設計內容包括編制建築工程初步設計(基礎設計)和施工圖設計(詳細設計)文件。項目技術合作協議包括台灣建築師基本信息、合作設計內容範圍、設計品質要求、工作進度安排和合作雙方權利義務等具體內容。
台灣建築師可在合作設計項目的相應設計文件圖簽中簽字,並對其品質負責。但合作設計項目的設計文件,必須符合大陸頒布的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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