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9日電/日本首相安倍晉三18日在眾院預算委員會上,就作為朝鮮半島“有事”時命令自衛隊出動依據的相關“事態”推移,例舉具體情況進行了說明。有分析認為,雖然安倍此前一直以會透露日本底牌為由,沒有展開過詳細說明,但鑒於認為安保相關法案“說明不充分”的意見日趨強烈,為獲得輿論理解,安倍改變了一些以往做法。
共同社报道,民主黨議員玉木雄一郎追問,發生針對日本的武力攻擊屬於“緊迫事態”,不允許使用武力;但發生針對他國的武力攻擊卻作為“存亡危機事態”允許使用集體自衛權,這不合理。
安倍稱“讓我稍微具體地說一下”。然後似乎是考慮到朝鮮,他指出,“某個國家對日本表明敵意,聲稱‘將讓東京毀滅’並集結士兵和艦隊,這就可以稱作‘緊迫事態’。”然後,安倍以對日本或對他國的武力攻擊尚未發生為由,強調說“該階段無法行使武力”。
安倍還指出,“處於‘緊迫事態’時,在日本近海負責警戒的美國艦船遭到了攻擊,這就是‘存亡危機事態’。如果不向該艦船提供幫助,就無法保護日本國民的生命”,強調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必要性。
此外,安倍還解釋稱,若日本受到武力攻擊,就會認定為“武力攻擊事態”,自衛隊將行使武力。他總結稱“從‘緊迫事態’到行使集體自衛權,之後也有可能轉為個別自衛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