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日電/中紀委機關報:有幹部冒領私分用來救命的扶貧資金:扶貧、救災救濟資金,是國家為推動貧困和受災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而劃撥的“專款”。然而,在這些資金使用管理過程中,個別黨員幹部卻動起了歪腦筋,資金被騙取、挪用等現象時有發生,不僅嚴重阻礙了扶貧、救災救濟工作,而且嚴重傷害了貧困和受災地區群眾的感情,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中的形象。結合具體案例,記者就以上問題連線採訪了部分紀檢監察幹部。
“專款他用”,錢去哪了?
6月26日,財政部、民政部下撥2.6億元中央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用於湖北、湖南、貴州3省近期暴雨洪澇災害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過渡期生活救助、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和向因災遇難人員家屬發放撫慰金;在安徽省合肥市,2015年從省級到縣級各級財政扶貧專項資金投入達1.058億元……記者梳理近期有關報道發現,近年來國家和各地對扶貧、救災救濟資金投入逐年增加,有力推動了貧困和受災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
然而,在扶貧、救災救濟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也有不和諧音符:個別幹部或私欲膨脹,騙取、挪用巨額資金;或失職瀆職,導致資金損失浪費,種種問題時有發生。
根據近年查處的案件,陝西省興平市紀檢監察幹部王西會得出結論:扶貧、救災救濟資金在其項目申報和發放環節腐敗問題易發多發。“比如,縣級部門和鄉鎮在申報救災救濟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時,採取虛列項目、變更內容、拆分資金、降低標準發放等方式截留資金,或將項目資金用作他途;在篩選評定低保、困難救助等對象時,搞照顧、送人情,甚至收受好處做交易;在發放農作物救災資金時,個別黨員幹部以自己或特定人員的名義擴大補貼面積,虛報冒領。”
“扶貧資金本是困難群眾的‘救命錢’,但在一些黨員幹部眼中卻成了‘唐僧肉’,不斷被瓜分蠶食,且花樣不斷翻新。”江西省上栗縣紀檢監察幹部李波介紹瓜分蠶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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