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1日電/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廣東省紀委原副書記、監察廳原廳長鐘世堅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鐘世堅嚴重違反政治規矩和審查紀律,干預案件查處,違反保密紀律,向被審查人洩露案情;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禮品;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接受他人宴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向他人行賄。其中,受賄、行賄問題涉嫌犯罪。此外,鐘世堅還存在干擾、妨礙組織審查的行為,與部分行賄人員串供,並將巨額財物轉移藏匿。
鐘世堅身為紀檢監察機關領導幹部,本應牢記黨的宗旨,模範遵守黨的紀律,保持清正廉潔,但他執紀違紀、知法犯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審查紀律、組織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鐘世堅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對其作出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