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7日電/據媒體報道,貴州茅台近日公布了2014年年報和2015年一季報,報道顯示,2014年茅台業績增長的同時,14名高管年薪也同步增長,總額超過了2100萬元。
雖然薪酬總額很惹眼,但真正惹眼的還不是薪酬總額,而是高達14人的高管隊伍。值得注意的是,在16家白酒上市企業中,高管人數突破10人的多達9家,且絕大多數都是國有企業,如洋酒股份、今世緣等。
凡是高管眾多的企業,其組織架構一般也十分繁雜。因為,有一名高管,就必須有一塊分管的行當。自然,為高管設置和配備的部門人員就會一並跟上。部門設置的繁雜,不可避免地會帶來許多新的問題。首先,管理人員增加會導致管理成本上升。如薪酬、福利等都會水漲船高。而目前絕大多數企業實行的都是“職務工資制”,有了職務,薪酬也就會同步提高,管理成本自然而然也就增加了。第二,機構繁雜會導致工作效率下降。國企在很大程度上與行政機關相似,內設機構越多,工作效率越低,所產生的效益也越差,這也是國企競爭不過其他所有制企業的原因之一。第三,貪污、腐敗等現象增多,各種管理漏洞增大。按照現代管理要求,管理的環節越多,管理的難度就越大,出現問題和漏洞的可能性也越大。
那麼,為什麼茅台等國有企業高管數量會如此眾多呢?顯然,高管林立不是現代企業所應具有的特征,更不是企業“自由”發展的結果。在其他所有制企業中,出現高管林立的現象是很難想象的,也是不可容忍的。出現這樣的現象,原因在於沒有理順企業與政府的關係,高管任命仍然依靠行政手段。也就是說,應當配備多少高管,哪些人可以擔任高管,並不是按照企業的需要,更不是按照市場的規律,而是政府的需要,甚至是個別領導的需要。那麼,在高管的安排過程中,就不可避免地會遷就於關係平衡,遷就於各方利益的平衡,高管的數量自然就會越來越多。
眼下,按照中央要求,各地正在對黨政機關的領導幹部超編問題進行清理,並借助政府機構改革,提高行政效率。應當說,經過一段時間的清理和整治,這方面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得到解決,過去在幹部任用方面的散、濫現象也得到一定程度的糾正和遏制。但是,對國有企業高管的任用,卻仍然處於散、濫之中,最終導致企業的運行效率和管理效益大大下降。
所以,面對國企高管數量“任性”、薪酬總額“任性”等方面的問題,在推進國企改革過程中,切不可只盯住薪酬改革,而應當同步關注高管“瘦身”。因為高管與薪酬是密切關聯的,高管多了,薪酬自然也就多了。即便限定了最高薪酬標準,多一名高管,仍然會增加很多支出,而且還會帶來內設機構增多、運行效率下降等問題。
(來源:經濟參考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