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5日電/全覆蓋的巡視工作是全面從嚴治黨的一個戰略性舉措。8月3日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修訂《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後,中紀委機關報《中國紀檢監察報》8月20日一篇解讀文章提到了中央第八巡視組在河南巡視期間,有的市縣居然派人守在巡視組駐地門口,攔截本轄區內的訪民。正因一些領導幹部對中央一直在貫徹落實的巡視工作不夠理解等消極態度,為了統一認識,8月21日《人民日報》刊登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王岐山《發揮巡視監督作用 助力全面從嚴治黨》一文。
在這篇6000字長文中,王岐山指出,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組已開展7輪巡視,“緊盯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的問題,震懾遏製作用不斷強化,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在現有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可以預見,到十九大召開前,能夠基本實現全覆蓋”。“寧斷一指、不傷九指”,根據中央部署,十九大之前必然還會有一些“蒼蠅”“老虎”在中央巡視後予以查辦。
全覆蓋的巡視制度的最終目標是,執政黨讓反腐從治標走向治本,實現全面從嚴治黨和全面依法治國的無縫對接。
不必諱言,中共黨內巡視制度吸取了中國傳統治理經驗。漢武帝向13個部(監察區)派出刺史考察“國王”和“二千石郡守”(相當於省部級幹部)。唐代擔任十道巡按使的官員可為監察禦史或其他禦史。明成祖朱棣即位後正式確立禦史巡按制度。然而,中國幅員遼闊,中央派出的刺史、巡按使、巡按禦史等,缺乏現代民族國家有關民主法治的制度安排,不能治本,更不能治標,對吏治難以形成持續的淨化作用。
吸取古代治理的經驗教訓,作為面臨重要挑戰的執政黨,中國共產黨志存高遠,善於學習、高度重視總結和探索適合當前及未來發展的制度安排。正如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多個場合所說,當前反腐要以治標為主,最終為治本贏得時間。
從治標走向治本,是中央反腐工作的核心精神。早在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就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以十八大以來的反腐經驗來看,對王岐山文章中所說的“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等腐敗問題”,巡視制度在治標方面是頗有成效的。透過巡視制度的落實,有利於及時發現問題,“緊盯問題不放,早發現早報告,由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提出整改要求,更加注重抓早抓小、標本兼治,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充分發揮巡視發現問題、形成震懾的警示作用”。
中央對巡視工作的重視,與十八大以來更大層面的頂層設計思路密不可分。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四中全會提出全面依法治國,2015年春天中央提出“四個全面”。基於對“四個全面”的準確把握,王岐山指出,貫徹四中全會依法治國、依規治黨部署,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堅持“破”“立”並舉,注重對問題的總結歸納、綜合判斷,寫出綜合報告和專題報告,提出治標治本的對策建議,為全面深化改革、加強制度建設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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