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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香港10月19日電/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同意將廣東省惠州市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批覆》(以下簡稱《批覆》),同意將惠州市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批覆》指出,惠州市歷史悠久,遺存豐富,文化多元,底蘊深厚,城區傳統格局和風貌保存完好,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
《批覆》要求,廣東省及惠州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的要求,正確處理城市建設與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關係,深入研究發掘歷史文化遺產的內涵與價值,明確保護的原則和重點。編制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並將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劃定歷史文化街區、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築的保護範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制定嚴格的保護措施。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指導下,編制好重要保護地段的詳細規劃。在規劃和建設中,要重視保護城市格局,注重城區環境整治和歷史建築修繕,不得進行任何與名城環境和風貌不相協調的建設活動。
惠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有七個方面的重點工作。一是全面梳理並編制完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規劃體系;二是進一步開展惠州“一街挑兩城”府縣雙城格局的考古發掘和環境整治;三是保護和發展好惠州“半城山色半城湖”的城址環境;四是穩步推進歷史文化街區與歷史地段的保護修繕,嚴格規範文物保護單位與歷史建築的修繕保護;五是進一步加強羅浮山宗教文化的保護與展示;六是積極推進近現代革命文化和海防軍事文化遺產的傳承研究、展示利用;七是積極開展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的保護、修繕與利用。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