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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 |
中評社香港11月12日電/立法會昨日否決將《防止賄賂條例》第3及第8條適用範圍擴大至行政長官的無約束力議案。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強調,現時有條例對行政長官作出規管,反對派指摘行政長官凌駕法律或“無王管”與事實不符;有關問題涉及基本法訂立的憲制框架,需要通盤考慮。她批評,反對派今次提出議案而藉機攻擊行政長官,是競選工程的一部分,相信市民眼睛雪亮,會選出做實事的議員。
《防止賄賂條例》第3及第8條,分別指出:訂明的政府及公共機構人員未經行政長官許可而接受利益即屬犯罪;以及任何人向政府部門、辦事處、或其他公共機構提供利益即屬犯罪。立法會昨日就該兩條條文適用範圍是否擴大至行政長官進行無約束力的動議辯論,議案最終在投票中被否決。
林鄭月娥在發言時指出,有關修改涉及基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規定以及行政長官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地位,因此應該通盤考慮相關憲制和法律規定及運作問題。
指特首“無王管”與事實不符
林鄭月娥引述特首梁振英在2012年當選後說,歡迎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報告書,會認真考慮建議,上任後盡快嚴格落實。她指出,這仍然是行政長官和政府立場,並無改變。她強調,香港防貪機制以嚴格著稱,現時《防止賄賂條例》已經有若干條文適用於行政長官。所謂行政長官完全不受《防止賄賂條例》規管,凌駕了法律,以及“無王管”的指控,這些都是與事實不符。
今次議案由民主黨提出,該黨主席劉慧卿在發言時,呼籲市民留意表決結果,又指會印發單張派發作宣傳。林鄭月娥在總結發言中,形容劉慧卿言論是“狐狸露了尾巴”,直言反對派在辯論中藉機攻擊行政長官,是要將此作為競選工程一部分。她相信市民眼睛雪亮,會選出“是其是,非其非,為市民做實事議員”。
昨日會議中,反對派多次要求清點會議人數,從而拖延時間。林鄭月娥表示,多年來她都小心聆聽議員發言,極少離席。而反駁議員不合理指控,是官員的天職,不需要膽識。她最後感嘆:“我在這裡亦做了三十多年,面對議會如此虛耗時間,實在令人惋惜。”
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葉國謙指出,在現行法律下,行政長官如果犯法或收受賄賂一樣要承擔責任;今次討論的條文由於涉及基本法對於行政長官地位以及香港憲制框架的要求,故議案是“行不通”。他批評反對派明知有關做法並不可取,但仍然強行藉此生事,出發點並非是為了香港好,而只是要達成一己的政治利益,攻擊政府當局和建制派政黨。
來源:大公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