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5日電/全國政協常委徐輝在3月12日舉行的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建議:對庸政懶政不作為行為決不能聽之任之,必須嚴肅問責,一治到底。江蘇省泰州市委市政府新設立“蝸牛獎”這兩天也占據了頭條,有人說這種喚醒“職業羞恥心”的做法可以激勵“職業榮譽感”,也有人說,“羞辱”式的頒獎會造成破罐破摔或急功近利的不良後果。(3月14日《法制晚報》)
從此前國務院對於庸政懶政不作為等典型情況的通報,到政協委員提議對之“嚴肅問責,一治到底”,再到地方以設“蝸牛獎”的創新行動來治理庸政懶政不作為,說明當前該類現象確實在某種程度上具有普遍性。單純從治理意識和行動上看,泰州設立的“蝸牛獎”,應該值得肯定。但客觀而言,從治理的嚴肅性和效能上看,“蝸牛獎”不應該被高估。
巧合的是,此前也有民眾向辦事人員送“蝸牛獎”,這可視為一種行為藝術式的“控訴”。不過對於政府部門而言,要有效治理慵懶,則顯然需要更為常態化、制度化的舉措,特別是對於已經發生的庸政懶政行為,只是期待以頒發“蝸牛獎”的方式來喚醒庸懶幹部的“職業羞恥心”,恐怕遠遠不夠。“蝸牛獎”的頒發範圍,被明確為那些推進重點項目不得力、履行行政職能不到位、解決群眾關切問題不及時的責任人,看似“面面俱到”,但若從庸政懶政的性質上看,只要相關人員構成“庸懶”,都應該一視同仁的予以懲戒,而不應該搞輕重有別的區別對待。
首先有必要明確庸政懶政行為的性質。關於此,李克強總理曾明確提出,一些政府官員抱著“只要不出事,寧願不做事”,甚至“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的態度,其實就是屍位素餐,“庸政、懶政同樣是腐敗”。也就是說,庸政懶政可不僅是什麼職業羞恥感的問題,而是腐敗問題。然而僅從名稱上看,“蝸牛獎”都帶有鮮明的“道德色彩”,其是否會構成對於庸政懶政性質的模糊,值得疑問。而其也很容易讓人理解為僅僅是對於“慢”的懲罰,與它相對的便是“快”。由此也就可能帶來兩層問題,一來,“慢”並不能代表庸政懶政所指涉的全部含義,二來,杜絕庸政懶政也絕非是單純的強調“快”。因此,“蝸牛獎”的實質功效和可能產生的負激勵尚需要得到更客觀的審視。
在反腐持續推進的背景下,防止庸政懶政的抬頭,實質關係到的是吏治制度體系,如何從大力懲戒官員“亂作為”,過渡和升級到防範與治理官員“不作為”。換言之,它是吏治的大問題,與制度的革新息息相關。這就要求治理庸政懶政,不只是需要地方要有所正視和創新,更有賴從頂層設計上予以針對性防範。比如相較於官方頒發“蝸牛獎”,不若進一步開放民眾與媒體的監督渠道,加大對庸政懶政的監督力度。再比如,為公共服務設立標準化的流程,使得對庸政懶政有更為明確的“標準”,同時優化官員的考核與激勵機制,強化正向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