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29日電/電美國聯邦政府司法部28日放棄向蘋果公司“求助”,不再要求這家手機供應商協助“解鎖”一名恐怖襲擊槍手使用的一部iPhone手機。
新華社報道,司法部當天向加利福尼亞州中部聯邦執法區法院遞交文件,沒有提供任何技術手段細節以及參與機構信息及其人員身份,只是在兩頁紙文件中通報已獲取涉案手機內所存數據。
去年12月2日,加利福尼亞州南聖貝納迪諾恐怖襲擊案槍手賽義德·法魯克與妻子在工作場所射殺14人,隨後遭警方擊斃。兩人所持3部手機損毀,僅存1部iPhone 5c完好。
這部由蘋果公司出品的手機處於鎖定狀態,如果調查人員10次嘗試輸入開機密碼錯誤,數據將自動刪除。蘋果方面提供了這家“矽穀”技術企業數據庫內所存手機數據,由工程師與聯邦調查局(FBI)人員多次探討如何“解鎖”,但回絕在所探討的所有手段無法生效情況下繼續“染指”。
2月16日,聯邦執法區法官謝麗·皮姆裁決,蘋果公司應提供特殊軟件,幫助聯邦調查局“解鎖”。
蘋果聲稱,聯邦政府有意借這一案例開創司法“先例”,而遵從法官裁決將危及加密技術,有損用戶隱私權。
另外,蘋果2月25日提交申請書,要求法官皮姆撤銷裁決,同時列出企業內部“估測”:編寫“解鎖”軟件需動用6至10名工程師,耗費2至4周時間。
美國司法部與蘋果多輪法律文書交鋒,澄清這是一個個案,只涉及一部手機,不牽扯其他手機;另外,特殊軟件由蘋果方面持有和控制,政府方面無意獲得並保留。
一些信息技術分析師則認定,手機“解鎖”並不涉及完整意義上的數據解密;而且,涉案裝置是工作手機,歸屬法魯克就職的聖貝納迪諾縣政府,與其他消費者的隱私無關。
蘋果原定本月22日與司法部在法庭聽證中對峙。但司法部21日告知法庭,“外部人員”主動協助,提議某種嘗試“解鎖”方式,希望法庭聽證延期。法庭隨即批准司法部在4月上旬通報情況,然而司法部在本月28日宣佈“解鎖”成功。
既有“斬獲”,司法部方面不願再“廢話”,蘋果方面拒絕回應媒體記者質詢,一場司法糾紛就此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