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6日電/記者通過走訪調查發現,這些錢是以綠化費或者樹苗費的名義,由縣財政局直接扣除。甘肅省臨洮縣財政局農財股長符天軍稱,被扣的錢在國庫的專戶上,3年扣了1380萬,用於全縣的植樹造林。
經過記者調查,臨洮縣扣的這筆綠化費確實用在了雇人植樹造林上,種的樹木也確實是適合當地的耐旱品種。臨洮縣政府此舉的目的也很好,因為“生態環境非常脆弱,實實在在想把綠化搞上去,苗木的綠化率提高。”出發點是好的,過程也沒有貪污挪動,但以“扣工資”的形式將義務植樹變為強制植樹,這種行為就值得商榷了。
首先,“扣工資”這種行為並不合法。在依法治國的當下,合乎法律規定應該是政府制定所有政策的底線。儘管“扣工資植樹”的出發點是好的,但仍不能掩蓋其不合法的實質,這是披著道德外衣對公民私產赤裸裸的綁架。
其次,既然是捐款捐款植樹,那就不能被強制,應該通過政府的努力讓公民主動盡責。植樹需要花錢,對於收入不高的貧困縣而言,要喚起公民的這份意識顯然更加困難。臨洮縣政府沒有迎難而上,而是採用“扣工資植樹”這種“一刀切”的方式,暴露出了政府簡單粗暴的執政思維。
第三,植樹作為一種義務,每個公民都應該承擔,公職人員也是普通公民,不能因其職業的特殊性“便於扣錢”,就成為義務植樹的全部力量。
在記者的調查中,不難發現,大部分人都不太清楚每人每年要義務植樹3-5棵的規定,與整個社會相比,公職人員畢竟是極少數。與其簡單粗暴的扣除公務人員的工資,不如發動廣大人民群眾的力量,培育出人人種樹、人人愛樹、人人養樹的社會氛圍,才是提高生態環境的王道。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