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7日電/歐盟委員會6日決定,著手修訂以《都柏林協定》為核心內容的難民庇護政策,以應對不斷升溫的難民危機。
新華社報道,歐盟委員會當天就增強成員國責任共享、減少避難者“投機”選取庇護申請國等提出一系列優化建議,包括為《都柏林協定》增補責任共享條款,或增加難民分配改革內容;擬訂新法規,以取代現行庇護處理和資格審核條款等。
歐盟委員會表示,上述建議旨在確保避難者在不同歐盟成員國得到平等對待,並且抵消避難者對特定國家的庇護申請傾向。歐盟委員會強調:“對在歐盟境內二次流動申請庇護的違規者,歐盟委員會將不予鼓勵甚至將進行懲治。”
歐盟委員會是歐盟常設執行機構,具有為歐盟起草法令職能。歐盟委員會提出的建議需要得到歐洲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批准方可生效並付諸落實。
《都柏林協定》的核心內容在於,明確難民只能在入境歐盟的第一個成員國申請庇護,而這個成員國必須承擔難民接待、資格審核等一系列責任。
去年夏天以來,通過地中海和巴爾幹通道進入歐盟的難民數量激增,對希臘、意大利等歐盟“前線國家”造成巨大壓力。然而,很多難民並不想在“前線國家”申請庇護,而是嚮往待遇更好的德國及北歐國家,導致“投機避難”情況嚴重。
歐盟統計局數據顯示,2015年,逾120萬人在歐盟28個成員國首次申請避難,人數是2014年的兩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