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21日電/最近“中研院”可謂是多事之秋,不僅是現任院長翁啟惠因為浩鼎案解盲前後涉及內線交易疑雲而滯美不歸,使“中研院”形象受損。好不容易現任院長認為“台灣承受不起一個怯懦逃避的“中研院”院長”而願意選擇面對,讓形象稍有轉圜。不料卻又爆出“中研院”在遴選新任院長時修改規則,以利為特定人士護航的傳聞,候選人之一還特別發表退選聲明,讓“中研院”的形象再受重擊。
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透視集”專欄指出,“中研院”難道是第一次與民間部門進行技術移轉的合作嗎?是第一次進行院長遴選嗎?為何以前都不曾出現問題的流程,現在紛紛出現問題了呢?若是過去一直有問題,如今再出現問題,也就沒什麼值得大驚小怪,也意味著技術移轉、遴選的制度有瑕疵。若是過去沒問題,現在頻頻出問題,就代表不是制度設計有問題,而是人的問題了。
如果不是“中研院”院長本身或親人持有民間公司的股票,試問在提供所謂的解盲專業意見時,還會有爭議嗎?同樣的,若過去的制度可以遴選出優秀的院長人選,為什麼同樣一套制度現在就無法選出優秀的院長人選了呢?西諺有云:“東西沒壞,又何必修”,任意修改沒問題的遴選制度,不是另有所圖又是什麼?有人因此不滿而公布消息卻被指責該“跳海”!到底是誰該跳海呢?
實際上若是有權的人不在職位上謙卑,任何制度恐怕不綁不住。閱聽大眾若不見忘,應記得李登輝在位時任命“副總統”為“行政院長”,遭到外界質疑不合乎“憲法”意旨時,不是就此反省修正,而是利用自己的權力發動“修憲”,以致造成現在“行政院長”有責少權、“總統”有權少責的憲政怪象。因此任何制度的修正,不該再有因人設事的情況,不是嗎?
無獨有偶地,公投法17條明定“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原本是非常手段,硬是被陳水扁用來進行選舉操作。制度訂得再好又有何用?總是會被找到所謂的“巧門”來進行操作,陷“國家”於動盪之中。有權力的人難道不該引以為鑑,切實落實“謙卑、謙卑、再謙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