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5日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女兒機場遺留行李事件,特區政府傍晚發表聲明,指機管局提交的報告確認事件無違反機場保安規定及國際航空安全標準。機管局表示,過去一年有逾五百宗類似的旅客物品安排。
政府發言人指已收到並審視,由機場管理局呈交,就今年三月二十七日及二十八日機場遺失行李事件的報告,指有關手提行李在離境大堂被發現後,曾通過爆炸品檢查,並確認物主,行李在進入離境禁區前通過符合國際民航組織規定的保安檢查才交還物主。
而當物主上機前亦已按照航班目的地有關當局的要求,手提行李於登機閘口再通過保安檢查。機管局的報告指出,在去年三月到今年三月的一年期間,有517宗以該方式運送物品的紀錄。
保安局、運輸及房屋局及民航處審視報告內容後,同意報告指事件的處理沒有違反機場保安規定。機管局表示會聯同機場各個持份者,檢視及優化現時處理遺失物件的程序。
行政長官梁振英回應機管局報告時重申,他及其家人並沒有行使特權,亦沒有違反機場保安規定。
梁振英在聲明中指,注意到報告指出機管局有既定程序處理遺失物品,以往亦曾以禮貌性送遞服務方式,將已尋回的失物在經過所需的安全檢查後,由機場非禁區帶到機場禁區,歸還已確定的物主。
來源:無線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