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3日電/近日,由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稅務總局牽頭,聯合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證監會、保監會、中央文明辦等29部門簽署了《關於對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實施聯合激勵措施的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合作備忘錄》),對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在項目管理、稅收服務、融資授信、進出口等18個領域實施41項守信聯合激勵措施。2016年7月底前實現A級納稅人信息共享和聯合激勵。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合作備忘錄》是在對嚴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基礎上,針對守信主體推出的第一個多部門聯合激勵措施,也是落實剛剛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首個重大舉措。
“對誠實守信者進行聯合激勵,重在減輕社會和企業的負擔。”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譚雲明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合作備忘錄》亮點頗多,比如優先辦理行政審批,優先享受優惠政策,優先提供公共服務,減少審批環節,降低交易成本。
上述負責人介紹,《合作備忘錄》對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促進市場主體依法誠信經營,營造誠信社會環境,具有積極的示範推動作用。根據《合作備忘錄》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可以享受以下便利和優惠:
項目審批服務和管理方面:在電力直接交易和落實優先發電權、優先購電權中予以優先考慮;在企業境外發債備案管理中,適時開展年度發債額度一次核定、分期分批發行試點;在政府投資項目招標中簡化納稅證明等相關手續等。
融資便利化方面,作為銀行授信融資的重要參考條件;作為優良信用記錄記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證券、保險業監管方面,審批證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及保險公司設立、變更、從事相關業務等行為時,將企業信用信息作為重要參考;在保險中介機構的設立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措施。
此外,還可享受財政性資金項目優先安排;優先選擇外匯業務合規性好的A級納稅人作為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措施的先行先試對象;出台適宜在部分企業進行試點的優惠政策、便利服務措施時,優先選擇試點等。
據記者了解,國務院今年6月份發布的《指導意見》明確,對嚴重失信主體,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應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依法依規採取行政性約束和懲戒措施。從嚴審核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從嚴控制生產許可證發放,限制新增項目審批、核准,限制股票發行上市融資或發行債券,限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融資,限制發起設立或參股金融機構以及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創業投資公司、互聯網融資平台等機構,限制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等。嚴格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限制參與有關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限制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
(來源:證券日報) |